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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论广播影视业的行政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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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广播影视业规制现状与反思 (一)广播影视业的规制目标 (二)广播影视业的规制工具 1.传统规制工具。 2.信息规制型工具。 3.指导型规制工具。 4.激励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广播影视业规制现状与反思
(一)广播影视业的规制目标
(二)广播影视业的规制工具
1.传统规制工具。
2.信息规制型工具。
3.指导型规制工具。
4.激励型规制工具。
(三)广播影视业的规制特点
1.偏重强制性工具,鲜有非强制性工具。
2.侧重合法性,忽视最佳性[4]。
3.规制手段迭出,规制结果堪忧。
三、重塑广播影视业行政规制的动因
(一)广播影视作品的社会需求激增
(二)广播影视作品的社会需求多样
(三)广播影视作品社会供给的产业化
(四)广播影视作品繁荣背后暗藏风险
四、广播影视业行政规制的法治化重塑
(一)修正广播影视业的规制目标
(二)重设广播影视业规制工具
1.通过完善审查标准实现首要规制目标。
2.由强制性工具主导的规制体系向强、中、柔性工具并存的多元规制体系过渡。
3.注重从单一行政管理到多元合作治理转向。
五、余论
文章摘要:当前广播影视作品呈现出社会需求激增化、类型多样化以及供给产业化态势,在规制广播影视业过程中面临着发展繁荣与潜藏风险并存的社会环境。广电总局应依据环境变迁修正规制举措,在坚持广播影视的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前提下,侧重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行业繁荣、统筹风险防范。通过完善行业标准,采取分级制度,提升中性和柔性规制举措的使用比例,探索迈向多元主体共治下的合作行政模式,实现广播影视业行政规制的法治重塑,促进广播影视业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关键词:
论文DOI:10.13411/j.cnki.sxsx.2021.04.011
论文分类号:D922.16;G229.2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影视》 网址: http://www.zggbys.cn/qikandaodu/2022/0130/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