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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服务的增值税税率

来源:中国广播影视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3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 ????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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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下同)服务。????(1)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是指进行专题(特别节目)、专栏、综艺、体育、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电影等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制作的服务。具体包括与广播影视节目和作品相关的策划、采编、拍摄、录音、音视频文字图片素材制作、场景布置、后期的剪辑、翻译(编译)、字幕制作、片头、片尾、片花制作、特效制作、影片修复、编目和确权等业务活动。????(2)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服务,是指以分账、买断、委托等方式,向影院、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单位和个人发行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转让体育赛事等活动的报道及播映权的业务活动。????(3)广播影视节目(作品)播映服务,是指在影院、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卫星通信、互联网、有线电视等无线或者有线装置播映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业务活动。??????--《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第7点现代服务????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现代服务业(不含租赁服务)适用税率????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现代服务业属于除该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纳税人发生的应税行为,适用税率6%,跨境销售税率为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五)项规定,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影视》 网址: http://www.zggbys.cn/zonghexinwen/2020/1030/5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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