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来稿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著作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权利,如果出现问题作者文责自负,而且本刊将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给本刊造成的损失责任。本刊对录用稿有修改、删节权。经本刊通知进行修改的稿件或被采用的稿件,作者必须保证本刊的独立发表权。 一、投稿方式: 1、 请从 我刊官网 直接投稿 。 2、 请 从我编辑部编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刊投审稿系统进行投稿。 二、稿件著作权: 1、 投稿人保证其向我刊所投之作品是其本人或与他人合作创作之成果,或对所投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无第三人对其作品提出可成立之权利主张。 2、 投稿人保证向我刊所投之稿件,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 3、 投稿人保证其作品不含有违反宪法、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内容。 4、 投稿人向我刊所投之作品不得同时向第三方投送,即不允许一稿多投。 5、 投稿人授予我刊享有作品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 6、 第5条所述之网络是指通过我刊官网。 7、 投稿人委托我刊声明,未经我方许可,任何网站、媒体、组织不得转载、摘编其作品。

中国公民海外安全的影视书写与新闻建构(4)

来源:中国广播影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总体而言,无论是在影视作品还是新闻传播的视野中,利用外交资源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既是对“执政为民”、“外交为民”等理念的生动诠释,也是“

总体而言,无论是在影视作品还是新闻传播的视野中,利用外交资源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既是对“执政为民”、“外交为民”等理念的生动诠释,也是“以人为本”、“以侨为本”外交宗旨的立体再现。能否处理好突发性海外公民安全问题某种程度上成为了衡量一个国家强大与否、发达与否的重要尺度。

五、余 论

值得一提的是,媒体报道显示,在中国大国地位日趋稳固的背景下,海外公民在安全事故中多得到了必要的赔偿,如2017年美国新泽西菲尔莱狄更斯大学中国留学生王玮琪车祸身亡,家属就获赔90万美元。研究资料表明,目前电影、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中所传播的海外安全问题多为烈度较大、影响较广泛的一类,这与外交部所披露的涉及领事保护的公民由于自身防范意识不够等主观原因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等相去甚远。因此,海外安全的防范也需要公民自身强大的安全防范意识。此外,海外公民所遭遇到的安全危害数量和比例并不高于国内出行的安全危害,因此民众也不必在媒体所营造的“拟态环境”下过分紧张。从政府行政层面来看,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许多成熟的领事保护经验和海外安全防范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一、引 言

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渐涉深水,跨国交流日益频繁,公民出境执行公务、经商、留学和旅游的数量逐年增加。自2000年我国内地居民出境人数首次突破千万以来,这一数字以18.5%的速度持续增长,截至2016年底,“中国出境旅游人数达1.22亿人次,比2015年的1.17亿人次增长4.3%,继续蝉联全球出境旅游人次世界冠军。”[1]然而,与海外交流繁荣同时出现的则是我国公民在境外遭受的包括人身、财产在内的合法权益侵害的各类风险隐患。

2010年,8名香港游客在菲律宾遭遇人质劫持丧生。2012年,载有5名中国人的尼泊尔飞机坠毁。2013年,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中一名中国公民遇难。2013年,一艘载有18名中国船员的巴拿马籍货轮在韩国沉没。2013年,巴厘岛车祸中四名中国游客丧生。2014年,莫斯科列车脱轨事故中2名中国人遇难。2014年,马航MH370航班失联事件中154名中国乘客全部遇难。2015年,马里酒店遇袭,3名中国公民遇难。2017年,两名中国公民在巴基斯坦俾路支省首府奎达被绑架。2017年,中国派驻美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失踪,后被证实遇害……分析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我国公民在海外经由外交部受理的领事保护案件超过3万起[2]。我国出境人员中万人受领事保护案件的比例甚至高于发达国家[3]。这一状况已引起我国政府特别是外交部门的足够重视,并成为近年来外交工作的新重点。

早在2015年出席“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研讨会”时,外交部部长王毅就着重强调,“中国外交将竭诚为同胞福祉尽责,全力为中国公民及企业在海外的合法利益与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4]当下,保护中国海外公民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不仅是外交工作的新重点,是国际关系学界的新课题,也在多元学科的交叉互渗中不断被打量与思考。电影电视作为当今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介,在关于海外公民安全问题的信息传播、宣传报道、安全教育、思想诠释等方面从未缺失,并扮演着重要的媒介角色。本研究试图从媒介再现理论出发,跨越并打通虚构传播的影视作品和纪实传播的视听新闻报道之间的观念区隔,在比较分析路径下深入反思作为特殊媒介现象的中国公民海外安全问题是如何被视听传媒捕捉、记录与传播的。这些以公民海外安全为主题或亚主题的媒介文本最终传递了哪些价值判断,给观众带来了怎样的引导,又传播了什么样的国家意志甚至国家形象。同时,当下这些视听媒介文本又反映出哪些不容规避的行政缺失亟待改进。

二、公民海外安全的媒介再现

近年来,在国人经济条件日趋向好,政府出国政策不断放开,特别是视听媒介大力推介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下,基于工作、生活等多方面原因,频繁的海外交流成为了可能,特别是出国旅游已经成为了部分国民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出国安全问题也不断见诸媒体,“公民海外安全”的议题被不断提及,并在公众视野中保持着相当的热度。

传播学者葛洛斯(Larry Gross)早前曾提出,“媒体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对客观世界的再现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实质是在创造或生产另一个象征真实;并且,媒体的再现赋予各种群体不同的可见性和权力,或者说,媒体中的再现即是一种权力。”[5]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传媒研究专家莎妮·奥嘉德(ShaniOrgad)在其《媒介再现与全球想象》一书中也以其跨文化视野分析和阐释了大众传播媒介如何通过影像、文字和声音将观众引入另一番游离于日常生活的情境之中,并与之建立起“亲密关系”。也就是说,通过媒介再现和表征,人们在不断地校对、修正关于自己与世界关系的认识。概言之,媒介再现(Media Representation)就是传播媒介对事件的呈现创造了人们对其关注对象的崭新观念、意义及其结果。在符号选择和建构的过程中,不仅文化主体通过传播内容的策划来生产新的意义,观众也在头脑中构建自己的概念认知。

文章来源:《中国广播影视》 网址: http://www.zggbys.cn/qikandaodu/2021/0507/805.html



上一篇:影视传媒的典型知识产权争议与版权管理
下一篇:青浦紧贴跟进求实问效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区

中国广播影视投稿 | 中国广播影视编辑部| 中国广播影视版面费 | 中国广播影视论文发表 | 中国广播影视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中国广播影视》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